海南中学2012年高一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条件
一、艺术特长生
2012年初中应届毕业,户籍符合省中招要求,素质优秀,特长显著同时满足相应项目的要求(特长特别突出的经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可以适当放宽):
舞蹈:不招霹雳舞、街舞、拉丁舞。
1、 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 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癫痫病等病史,能适应高强度训练。
3、 高度要求:男生160cm(含)以上;女生158cm(含)以上。
声乐:不招通俗唱法。
1、 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具有县级以上(含)文体、教育部门举办的文艺比赛个唱获奖证书。
3、高度要求:男生165cm(含)以上;女生158cm(含)以上。
钢琴、小提琴: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省级文体、教育部门举办的艺术赛事独奏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持有九级(含)以上的业余考级证书。
古筝: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省级文体、教育部门举办的艺术赛事独奏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持有八级(含)以上业余考级证书。
大提琴: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省级文体、教育部门举办的艺术赛事独奏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持有五级(含)以上业余考级证书。
其他乐器项目: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提供本人是校级艺术队伍骨干力量及具有丰富的舞台演出经验的校级证明及相关资料。
美术:
1、提供本人是校级美术小组的骨干力量及具有承担校内外相关宣传工作的丰富经验的校级证明及相关资料。
2、提供本人近期(素描、色彩)作品原件各一份及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书法:
1、提供本人是校级书法小组的骨干力量及具有承担校内外相关宣传工作的丰富经验的校级证明及相关资料。
2、提供本人近期软笔书法(临摹、创作)作品原件各一份及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单位证明经查实与考生不相符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体育特长生
1、2012年秋季初中应届毕业,具有本省常住户籍,素质优秀,特长显著。
2、报考高中田径项目的考生须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高中健美操项目的考生须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单项前八名,省中学生田径比赛单项前六名,省少年田径比赛单项前三名,各县市中学生田径比赛第一名的运动员,或者参加其它比赛,成绩相当者。田径项目不安排术科考试。
3、报考足球项目的考生须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⑴队员身高1.65米以上,守门员1.75米以上;
⑵初中阶段参加省中学生足球比赛且获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市级以上校园足球比赛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报名时带比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没有比赛成绩证书的考生,特长突出的,还必须通过基本测试,测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上午8时。测试项目包括: 100米 (13秒达标)、1000米 (3分20秒达标)、颠球(连续30次达标)以确定考生报名资格。
⑷报考高中篮球项目的考生须1996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身高达1.80M以上。
海南中学
2012年4月16日